贾汪“陪审建议”助推法院改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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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(记者王晓红通讯员仇慎齐)近年来,徐州市贾汪区法院十分重视陪审员的陪审建议,制定了《关于加强陪审建议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规定陪审员在陪审中发现的法院工作中的问题,有权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提出“陪审建议书”。
贾汪法院优秀人民陪审员王梅,具有一级心理咨询师资格,在多次的家事审判案件的陪审过程中,她发现有许多家事案件的当事人,特别是妇女儿童等,由于受到家庭矛盾的长期影响,心理压抑严重,多数具有心理隐患,需要进行心理疏导。为此,她起草了一份“陪审建议”直接提交给了院领导,建议法院在家事审判庭、少年审判庭建立心理咨询室,并聘请专职心理咨询师坐诊服务家事审判、少年审判的当事人。
这份“陪审建议”,当即引起了院领导的高度重视。为此,院领导召集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,并邀请王梅参加会议,对心理咨询室的建立、流程规范、操作规程等问题,专门讨论并制定了规范性意见。心理咨询室很快在家事审判庭、少年审判庭挂牌建立,陪审员王梅也成了第一个被聘请的专职服务于家事审判、少年审判的心理咨询师。
以此为契机,贾汪法院及时召集陪审员代表召开会议,要求陪审员对发现的法院在庭审、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和漏洞,及时以“陪审建议书”的形式对法院提出监督和改进建议。制度实行以来,该院每年收到陪审建议书30余份,有效促进了法院工作的改进和发展 |